海南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获国家补助
日前,海南省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的相关通知,为做好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和配电变压器等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制定了《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对在本省注册、购买并安装公布目录内的高效节能工业产品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一定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据省工信厅节能处负责人介绍,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购买单位向所在地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此次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期将于今年10月底结束。